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金陵分公司热电运行部厂区内

建设内容:汽轮机分别将于202012月和20226月停运,项目拟对Ⅲ汽轮机组通流及辅助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更换汽轮机转子、动静叶片和汽轮机外缸,增设低压除氧器并对现有高压加热器进行改造等。现有Ⅲ汽轮机组额定提供中压蒸汽200t/h、低压蒸汽100t/h,改造后,Ⅲ汽轮机组额定提供450t/h中压蒸汽和50t/h低压蒸汽,年发电量8.0亿度保持不变。项目实施后,Ⅲ汽轮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为283.1g/kWh,可节省标煤29879/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固废、施工噪声等。建设项目运行期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较技改前减少17520t/a,对地表水环境影响降低;技改后,1#2#机组关停,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减少274.78t/a549.55t/a109.91t/a,对大气环境影响减小;技改后,原危废产生种类、贮存设施和委托处置方式不变,固废量减少,且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技改后,现有Ⅰ、Ⅱ汽轮机陆续停运,厂内高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减小。

综上可知,本项目改造后污染物排放量减小,对环境影响是减小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托现有。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与南京市发展规划、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相容;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环保措施合理有效,做到达标排放;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周边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得到了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地区环境质量不会发生级别改变。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58970657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金陵分公司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7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征求意见稿】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报告书.pdf

网络公示内容—二次公示.doc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信息来源: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