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金陵分公司热电运行部厂区内;
建设内容:因Ⅰ、Ⅱ汽轮机分别将于2020年12月和2022年6月停运,项目拟对Ⅲ汽轮机组通流及辅助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更换汽轮机转子、动静叶片和汽轮机外缸,增设低压除氧器并对现有高压加热器进行改造等。现有Ⅲ汽轮机组额定提供中压蒸汽200t/h、低压蒸汽100t/h,改造后,Ⅲ汽轮机组额定提供450t/h中压蒸汽和50t/h低压蒸汽,年发电量8.0亿度保持不变。项目实施后,Ⅲ汽轮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低为283.1g/kWh,可节省标煤29879吨/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固废、施工噪声等。建设项目运行期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较技改前减少17520t/a,对地表水环境影响降低;技改后,1#、2#机组关停,全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减少274.78t/a、549.55t/a、109.91t/a,对大气环境影响减小;技改后,原危废产生种类、贮存设施和委托处置方式不变,固废量减少,且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技改后,现有Ⅰ、Ⅱ汽轮机陆续停运,厂内高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减小。
综上可知,本项目改造后污染物排放量减小,对环境影响是减小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托现有。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与南京市发展规划、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相容;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环保措施合理有效,做到达标排放;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周边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得到了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地区环境质量不会发生级别改变。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58970657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金陵分公司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7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