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要求,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金陵分公司热电Ⅲ汽轮机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热电运行部厂区内;
项目概况:项目拟对Ⅲ机组进行汽轮机通流改造、回热系统改造及配套系统改造,同时考虑机组的供热可靠性,拟对Ⅲ机组部分汽机辅机换新。改造后汽机额定提供450t/h中压蒸汽和50t/h低压蒸汽,达到“2020年平均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的标准。
项目总投资:9989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3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5897065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5-85608171
邮箱:36207344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应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
七、其他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