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化工一部净化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高耗能的NHD脱硫脱碳工艺改为低能耗的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工艺,制冷工艺由氨制冷改为丙烯压缩制冷,装置处理规模维持原13.7万标立方米/小时(粗氢气)不变。

投资总额:29871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

建设地点:金陵分公司化工一部厂区内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建设项目运行期的影响主要来自: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制冷机排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项目正常工况有组织废气排放来源于尾气洗涤塔尾气,经管道送金陵分公司热电装置120米烟囱排至大气,非正常工况废气包括开停工烟气及非正常工况下装置紧急火炬气;本项目无新增固废;噪声主要来自大功率机各类液泵、压缩机、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送金陵分公司化工一部污水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本装置非正常及事故工况时排放的气体送至火炬处置;通过装置密闭和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的排放。高噪声源尽量采取室内安装、加装防震垫和消音器;机泵、加压泵等的安装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安装衬套和保护套;在设备平面布置时,合理布局以减少噪声源叠加后对于厂界噪声的影响,并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建设期和运行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工程建设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公示下方链接。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58970657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人:郭

电话:025-85608171;传真:025-85608188

Email301287588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  公众参与意见表.pdf

附件2 【征求意见稿】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pdf

金陵分公司煤化工净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概况.doc

信息来源: 
2019-04-16